据国家铁路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对违法行为主体形成有效震慑,现选取一批铁路监管部门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1:项目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案
根据投诉线索,经调查发现,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某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投标文件的设备买卖合同(防火墙、入侵检测)业绩系虚假材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2026年2月,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16068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某分别处罚款835.54元,并在国家铁路局官网进行公示。同时,依据《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第七条第8款,将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认定记录公布铁路工程建设严重失信行为。
案例2:项目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案
根据移交线索发现,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术有限公司在某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中,存在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委托同一单位人员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等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2026年3月,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各处罚款41382元;对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甘某、北京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某、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某各处罚款3310.56元,对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员陈某从重处罚款4096.82元,并在国家铁路局官网进行公示。后续,将按程序认定记录公布失信行为。
案例3:项目劳务单位违法分包案
根据投诉线索,经调查发现,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某铁路工程建设中将部分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给个人程争争,并签订《个人劳务分包合同协议》,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分包情形。
2026年1月,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七十三条规定,责令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改正,罚款7750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和现场负责人王某分别罚款465元,并在国家铁路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依据《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第七条第9款,将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认定记录公布铁路工程建设严重失信行为。
来源|央视网
项目名称:京山市鸿鹅沟污水截污工程(以下简称“鸿鹅沟工程”)
中标金额:4211.79万元
违法主体: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为承建鸿鹅沟工程,伙同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某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串通投标。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罚款23.16万元,对企业负责人唐某、业务经理舒某分别罚款1.27万元;对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罚款33.69万元,对企业负责人王某罚款2.56万元;对衢州市某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1.90万元,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郑某罚款1.14万元。
项目名称:孝昌县安置房凤新还建区市政配套项目
中标金额:1636.30万元
违法主体: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孙某为承接孝昌县安置房凤新还建区市政配套项目,组织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孝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并约定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允许孙某以“挂靠”形式施工。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孝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计罚款21.15万元,对湖北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曹某、直接责任人罗某分别罚款1.83万元,对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宋某、直接责任人欧阳某分别罚款0.98万元。孝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濒临倒闭为由拒不配合调查,由孝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处理。没收孙某违法所得30.00万元,没收湖北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各0.30万元。
项目名称:利川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中标金额:3062万元
违法主体:评标专家郭利忠、业主代表林科成
违法事实: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郭某、林某分别收受他人好处费0.5万元,在利川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资格预审评审中给予特定投标人倾向性高分。
查处情况: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利川市政数局会同有关部门取消郭某评标专家资格,将其移出省评标专家库;利川市纪委对郭某、林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法所得。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建始支行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中标金额:1369.43万元
违法主体:某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某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竣工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履职,该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取消某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资格。
案例五
项目名称: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新空间基础设施项目
中标金额:1500万元
违法主体:赤壁市某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赤壁市某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招标人,存在以肢解工程的方式规避招标问题。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赤壁市高某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罚款13.75万元。
项目名称:“一基地两中心”能源供应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中标金额:1648.40万元
违法主体:山东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山东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一基地两中心”能源供应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投标过程中,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山东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罚金8.16万元,对公司法人宿某处罚金0.41万元。